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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拟对部分政府规章进行修订或废止,并设

 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2020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建议草案)》,拟于2020年提请市政府审议的项目共8项,其中修订5项、废止1项以及对政府规章开展全面清理(分批),并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立法直通车”。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均是符合珠海市发展实际需要、立法条件较为成熟的规章项目。

  修订的5个项目分别是《珠海市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办法(修订)》《珠海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修订)》《珠海市建筑节能办法(修订)》《珠海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修订)》《珠海市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规范和监督暂行办法(修订)》。记者了解到,修订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职责发生了变化,以及国家、省新规的出台导致部分条款与当前工作不相适应。

  据介绍,《珠海市香洲渔港管理规定》于2014年2月25日起施行。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香洲渔港与珠海市城市发展规划、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等要求不相适应,随着洪湾中心渔港正式投入运营,2019年8月10日起关闭香洲渔港渔业功能,《珠海市香洲渔港管理规定》已失去继续实施的现实意义,应予废止。

  根据立改废释并举的立法精神,市司法局重点按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要求,同时对标对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经济领域发展,对珠海市现行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将不适应发展形势要求、不符合机构改革实际情况的政府规章,列入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分批修改或者废止。目前,市司法局已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为适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需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市司法局组织各区、各部门学习借鉴深圳立法尤其是营商环境方面的法规、规章,创设了粤港澳大湾区“立法直通车”。记者获悉,粤港澳大湾区“立法直通车”即凡涉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立法项目,不受政府规章计划数量限制,随报随审,将有利于推动制度创新和规则衔接。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