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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全国首个品牌社会组织评价指标地方标

全国首个品牌社会组织评价指标地方标准——广州市地方标准《品牌社会组织评价指标》(DB4401/T 38-2020,以下简称“《指标》”)近日在广州正式出台。《指标》的出台对推动广州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以及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营造都具有重要意义。《指标》由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广州社会组织研究院、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共同起草,通过对国内品牌社会组织建设及评价等方面进行调研,结合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评价实践工作经验,最终形成包括品牌基础、品牌管理、品牌价值等3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32个三级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

  近年来,广州市社会组织保持积极发展态势,作用发挥日益明显。2016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提出的“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一批品牌性社会组织”的部署要求,推动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深度转变,促进社会组织综合能力和发展水平整体跃升,广州市决定实施社会组织品牌战略,制定并实施了《广州市社会组织品牌战略实施方案》及《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并于同年启动社会组织品牌创建试点工作。截至2019年底,广州市已连续命名四批共34家社会组织为“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经过三年多的深入实践,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评价工作已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流程,品牌社会组织数量稳步增长。

  此次出台的《指标》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强调科学性《指标》从品牌基础、品牌管理、品牌价值三个方面对社会组织进行全面评价,在品牌基础中凸显党建引领的作用,对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立、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党建引领作用发挥等进行考察。其次从品牌规划、品牌传播和品牌保护三个维度对社会组织品牌管理进行评价。从品牌竞争力、延伸力、创新力、引领力和公信力五个方面对品牌价值进行考量。《指标》的设定以科学的理论作为指导,各项指标之间有机配合,结构合理,涵括了评价工作所需的主要因素,基本反映评价对象的品牌实力。

  二是注重操作性《指标》在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全面的基础上,评价指标尽可能的简化,使评价方式简便易行。对品牌社会组织评价指标评分表、品牌社会组织评分细则进行了具体规定;将品牌社会组织评价程序分为发布通知、申报受理、初次评审、实地考察、二次评审、公布结果等六个环节,对评价工作的具体开展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三是凸显前瞻性各项评价指标的选取在考虑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实际的同时,也把握国际非营利组织领域发展趋势,注重引领性指标的设立。《指标》引导社会组织要积极开展专业服务,引进管理技术,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形成示范效应;鼓励社会组织的产品、服务等不断拓展和延伸,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为广州建设成为具有独特魅力和发展活力的国际大都市发挥更大的作用。

  下一步,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指标》的指导下规范有序开展好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工作,推动广州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